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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某、王某某租賃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上訴人(原審原告):張某。委托訴訟代理人:王銘坤,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律師。委托訴訟代理人:段貴成,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律師。被上訴人(原審被告):王某某。被上訴人(原審被告):孫*。被上訴人(原審被告):青島鑫誠麥迪隆購物商場管理服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懷杰,總經理。三被上訴人共同委托訴訟代理人:宋雯,山東德衡律師事務所律師。上訴人張某與被上訴人王某某、孫*
準自首。按照《自首和立功解釋》*二條規(guī)定,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實供述**機關尚未掌握的罪行,并且屬于不同種罪行的以自首論;而《職務犯罪自首意見》規(guī)定,雖然犯罪嫌疑人沒有自動投案,但如實交代未掌握的不同種罪行或辦案機關所掌握線索針對的犯罪事實不成立,在此范圍外犯罪分子交代同種罪行的都視為自首。特別自首。關于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的處罰,刑法百六十四條*三款規(guī)定,行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guī),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交通肇事逃逸的認定《*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三條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二條款規(guī)定和*二款*(一)至(五)項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在發(fā)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即,所謂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為人在交通運輸肇
刑事諒解書的作用:刑事諒解書,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與嫌疑人或其家屬之間,就刑事案件的結果達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質的書面文件。諒解書一般在提起公訴至法庭質證環(huán)節(jié)完成,其在刑法上有著酌定減輕,從輕的效力。即當事人或受害人從情感上給予了原諒,也表示出當事人或受害者不再追究了態(tài)度,對量刑上有一定的減、免除處罰的參考作用。刑事諒解書的作用,有利于你爭取減刑的機會,刑事諒解書屬于是法律中的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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