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涉及的服務內容:勞動爭議仲裁及訴訟代理、合同糾紛、債權債務、民間借貸糾紛、房產土地糾紛、交通事故(包括假肢賠償、死亡賠償)、保險金融糾紛、建設工程糾紛、股權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等民商事案件。??律師介紹北京東迅律師創(chuàng)辦人、主任,北京市律師協會會員,全國律師協會會員。2002年通過國家首屆**考試**法律職業(yè)資格。2007年執(zhí)業(yè)于律師。在從事法律服務十余年的過程中,堅持
民法典》規(guī)定的,買賣合同項下買受人檢驗義務的釋義。
民法典》規(guī)定的,買賣合同項下買受人檢驗義務的釋義。?*六百二十條 買受人收到標的物時應當在約定的檢驗期限內檢驗。沒有約定檢驗期限的,應當及時檢驗。?【釋義】本條是關于買受人對標的物的檢驗義務的規(guī)定。?買賣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在出賣人交付標的物后,接下來的一個重要問題就是買受人對標的物的檢驗。檢驗的目的是查明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是否與合同的約定相符,因為它密切關系著買受人的
旅行社門市部負責人個人賬戶收取出境旅游保證金,事后不能退還,旅行社總部應當承擔退賠責任
旅行社門市部負責人個人賬戶收取出境旅游保證金,事后不能退還,旅行社總部應當承擔退賠責任?案例總結:?(1)分公司、門市部等與客戶簽訂加蓋總公司印章的合同,總公司以分公司、門市部等不能簽約、只能招攬業(yè)務、追趕經營范圍為由,不予認可合同效力,不能成立。(2)分公司或門市部負責人以總公司的制式合同與客戶簽約并據此收款行為,客戶有理由相信,負責人的行為是職務行為,負責人的行為是公司行為
執(zhí)業(yè)理念:伸張正義、敬業(yè)負責、崇尚法治,促進社會的公平公正較是我們的不懈追求。涉及的服務內容:合同糾紛、債權債務、民間借貸糾紛、房產土地糾紛、交通事故(包括假肢賠償、死亡賠償)、保險金融糾紛、建設工程糾紛、股權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等民商事案件。?律師介紹北京東迅律師事務所創(chuàng)辦人、主任,北京市律師協會會員,全國律師協會會員。2002年通過國家首屆**考試**法律職業(yè)資格。2007年執(zhí)業(yè)于律師
公司名: 北京東迅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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