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一、使用原則與注冊原則的區(qū)別 中國香港的商標法以使用原則為主,注冊原則為輔;而中國大陸的商標法以注冊原則為主,使用原則為輔。 二、獲取商標權(quán)時間的計算方法不同 中國香港商標的有效期與大陸商標的有效期都為10年,但商標權(quán)的**時間卻不同。中國香港商標的**時間是從提交商標注冊申請之日計算,而大陸商標的**時間卻是從商標被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 三、自然人申請商標限制不同 中國香港商標法和大陸商標法都允許自然人申請商標
一、概要 1、現(xiàn)行的商標法包括1998年8月6日發(fā)布的*1294號法律以及1998年8月14日頒布的法令,廢除了1987年發(fā)布的對1979年*751號法律修正的*1258號法律。 2、商標權(quán)的獲得基于注冊在先原則。 3、巴拉圭實行商品和服務**分類,商標申請應按類別分別提出申請。 4、巴拉圭接受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的申請注冊。 二、巴拉圭商標注冊所需資料 1、申請人的中英文名稱和地址,以及
商標使用證明 商標未使用可為撤銷商標理由,欲避免因未使用而被撤銷,商標應在下列期間具有使用事實: 1. 自申請日起3年內(nèi),須提出**次的真實使用聲明,未于期限內(nèi)提出,如該商標尚在申請階段,申請案會被自動放棄;或如在此3年期限之中,商標已獲準注冊,該注冊商標會被視為自動撤銷。 2. 自注冊日起5年內(nèi),須提出*二次的真實使用聲明,未提出則商標自動撤銷。商標注冊人應在注冊滿5年后(有1年寬限期,即為注冊
1、商標漢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關(guān)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chǎn)生混淆的,判定為近似商標。 2、商標外文、字母、數(shù)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關(guān)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chǎn)生混淆的,判定為近似商標。 3、商標的中文與其他不同語種文字的主要含義相同或基本相同,易使相關(guān)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chǎn)生混淆的,判定為近似商標。 4、商標圖形部分近似,易使相關(guān)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chǎn)生混淆的,判定為近似商標。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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